東齋記事 (宋)范鎮 撰
●目錄
點校說明
自序
卷一
卷二
卷三
卷四
卷五
補遺
附錄(一)輯遺
附錄(二)
附錄(三)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
●點校說明
范鎮(公元一00七年——一0八八年)字景仁,成都華陽(今成都)人。宋仁宗寶元元年(一0三八年)進士,歷知諫院,翰林學士兼侍讀等職,累封蜀郡公。他歷仕北宋仁、英、神、哲四朝,有文名,知音樂,與修唐書,在近五十年的仕宦生涯中,和司馬光「相得甚驩,議論如出一口」。他在北宋中葉變法與反變法的鬬爭中,站在司馬光一邊。
東齋記事是范鎮寫的一部有關時事見聞的筆記。據其自序說,他寫這部筆記,旨在仿效唐人「著書以述當時之事」,俾使後人有可考正,內容全係「追憶館閣中及在侍從時交游語言,與夫里俗傳說」。因寫成於居地之東齋,故名東齋記事。所記北宋故事,典章制度,士人逸事,以及蜀地風土人情等等,受到南宋以來史家的重視,為我們今天研究北宋史提供了一部分較為原始的歷史資料。
該書成書年代,晁公武說是「元豐中撰」。按今本補遺「疥有五德」條說:「今六十有六,復患,……故錄之」。范鎮生於宋真宗景德四年,六十六歲時當為熙寧六年,可見早在熙寧時就已着手撰述。至於著錄情況,宋史藝文志說是十二卷,文獻通考經籍考作十卷,蘇軾范景仁墓誌銘與通考同,因舊本久已散失,現已無從查考。今本係清初修四庫全書時,從永樂大典中輯錄而成,同時又以南宋江少虞皇朝事實類苑、曾慥類說所引東齋記事相校,刪除重複,續為補遺一卷。我們在整理工作中,重檢現存永樂大典、皇朝事實類苑、類說、孫逢吉職官分紀,以及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等書,又輯得佚文三十七條。其中一類是今本所無者,計二十三條,作為附錄(一)附載於後,除明顯文字錯誤外,一般不加校正。另一類與今本文字出入較大或段落不同者,計十四條,在校勘記中說明。由於類苑、類說編錄未必盡善,長編亦非照錄全文,加以傳刻謬誤,所註出處或有闕失,但為了盡可能恢復原書面貌,及供讀者考辯之用,仍錄於後。
這次整理工作,以守山閣叢書本為底本,以墨海金壺本對校,並參校了類苑、類說、宋史、續資治通鑑長編,以及其他筆記、文集。整理工作中的錯誤之處,望讀者指正。
汝沛一九七八年十二月
●自序
予嘗與修唐史,見唐之士人著書以述當時之事,後數百年有可考正者甚多,而近代以來蓋希矣,惟楊文公談苑、歐陽永叔歸田錄,然各記所聞而尚有漏略者。予既謝事,日於所居之東齋燕坐多暇,追憶館閣中及在侍從時交游語言,與夫里俗傳說,因纂集之,目為東齋記事。其蜀之人士與其風物為最詳者,亦耳目之熟也,至若鬼神夢卜率收錄而不遺之者,蓋取其有戒於人耳。
東齋記事 唐宋史料筆記叢刊 (宋)范鎮撰,汝沛點校,北京:中華書局,1980第一版
●東齋記事卷一
劉尚書渙嘗言:宣祖初自河朔南來,至杜家莊院,雪甚,避於門下,久之,看莊院人私竊飯之。數日,見其狀貌奇偉兼勤謹,乃白主人,主人出見,而亦愛之,遂留於莊院。累月,家人商議,欲以為四娘子舍居之婿。四娘子即昭憲皇太后也,其後生兩天子,為天下之母。 【 為天下之母 「下」原作「子」,據墨海金壺本改。】 定宗廟大計,其兆蓋發於避雪之時。聖人之生,必有其符,信哉!
太祖時,李漢超鎮關南、馬仁瑀守瀛州、韓令坤常山、賀惟忠易州、何繼筠棣州、郭進西山、武守琪晉陽、李謙溥隰州、李繼勳昭義、趙贊延州、姚內斌慶州、董遵誨環州、王彥昇原州、馮繼業靈武,筦榷之利,悉以與之,其貿易則免其征稅。故邊臣皆富於財,以養死士,以募諜者,敵人情狀,山川道路,罔不備見而周知之。故十餘年無西、北之憂也。
太祖征河東,絳州薛化光上言:「凡伐木,先去枝葉, 【 先去枝葉 「枝」原作「板」,據墨海金壺本、皇朝事實類苑(以下簡稱類苑)卷一三、太平治蹟統類卷二改。】 後取根柢。今河東外有契丹之援,內有人戶供輸,竊恐歲月間未能下矣。宜於太原北石嶺山,及河北界西山東靜陽村、 【 及河北界西山東靜陽村 「界西山」原作「兩界山」。續資治通鑑長編南宋本(以下簡稱長編南宋本)卷一0、續資治通鑑長編撮要本卷一0、續通鑑卷五俱作「界西山」,據改。「兩界」互倒,「西」「兩」形近而誤。】 樂平鎮、黃澤關、百井社,各建城寨,扼契丹援兵;遷其部內人戶於西京、襄、鄧、唐、汝州,給閑田使自耕種,絕其供饋。如此不數年間,可平定矣。」其後卒用其策而下河東。化光,簡肅公之父,後贈中書令。
太祖一日御後殿慮囚,內有一囚告:「念臣是官家鄰人。」太祖以為燕薊鄰人,遣問之。乃云:「臣住東華門外。」太祖笑而宥之。
曹利用先賜進士出身,而後除僕射,乃知進士之為貴也如此。
景德中,李迪、賈邊皆舉進士,有名當時,及就省試,主文咸欲取之,既而二人皆不與。取其卷視之,迪以賦落韻,邊以當仁不讓於師論以「師」為「衆」,與注疏異說。乃為奏具道所以,乞特收試。時王文正公為相,議曰:「迪雖犯不考,然出於不意,其過可恕。如邊特立異說,此漸不可啟,將令後生務為穿鑿,破壞科場舊格。」遂收迪而黜邊。
蔡文忠公 【 蔡文忠公 按,曾慥類說卷二二引東齋記事,「蔡文忠」前有「祥符八年」四字。】 齊狀元及第,真宗視其形貌秀偉,舉止安重,顧謂寇萊公曰:「得人矣!」因詔金吾給騶從傳呼。狀元給騶從,始於此也。
祥符中, 【 祥符中 按,曾慥類說卷二二引東齋記事,于「祥符中」下有:「司天楊浩奏:侍臣當有迯去者。翌日,」十四字。】 楊文公以母疾,不俟報,歸陽翟。初,真皇欲立莊獻為皇后,文公不草詔,莊獻既立,不自安,乃託母疾而行。上猶親封藥,加以金帛賜之。
真皇時,置天慶觀。張鄧公士遜為廣南東路轉運使,會詔天下置天慶觀,公因請即舊觀為之,以紓天下土木之勞。詔如其請。
真宗東封,放梁固以下進士及第;祀后土汾陰,放張師德以下進士及第。固,狀元梁顥子;師德亦狀元張去華子。魏野以詩賀曰:「封禪汾陰連歲榜,狀元俱是狀元兒。」
真皇時,以任密學中正知成都府,代張尚書詠。或以為不可。時王文正公為相,上責問之。對曰:「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矩,它人往往妄有變更矣。」上是之,言者亦服王公之能用人也。
天聖三年,漢州德陽縣均渠鄉民張勝家,析木有「天下太平」字,因進上之。朝廷賜以茶、綵,仍改鄉名太平。
太平興國六年,司天言:「五福太一,自甲申年入黃室巽宮,在吴分。」仍於京城東南蘇村作東太一宮。至天聖六年,又言:「戊辰自黃室趣蜀分。」乃於八角鎮築西太一宮。春、夏、秋、冬四立日,更遣知制誥、舍人率祠官往祠之。一日,宋元憲公祠東太一宮,見殿廡欹倒疏漏,因問道士。答曰:「孤寒太一幸舍人聞奏完修之。」時西太一宮新建,室宇宏麗,供具嚴飾,故道士因目東太一宮為孤寒太一。
天聖中,童謠云:「曹門好有好好,曹門高有高高。」其後,今太皇太后為皇后,太皇太后姓曹氏。英宗皇帝即位,而高太后為皇后,高后,曹氏之所出。前史載謠言者,信哉不可忽也。
賞花釣魚會賦詩,往往有宿搆者。天聖中,永興軍進「山水石」,適置會,命賦「山水石」,其間多荒惡者,蓋出其不意耳。中坐優人入戲,各執筆若吟咏狀。其一人忽仆于界石上,衆扶掖起之,既起,曰:「數日來作一首賞花釣魚詩,準備應制,郤被這石頭擦倒。」左右皆大笑。翌日,降出其詩,令中書銓定。秘閣校理韓羲最為鄙惡,落職,與外任。初 【 「初」字以下原另立一條。墨海金壺本不分條。按該書體例係一事一條,今據改。】 ,永興造磚塔,姜遵知府多采石以代磚甓及燒灰,管內碑碣為之一空。得是石不敢毀,來獻。其石蓋榻狀也,書「山水」二字,鑱之字可數尺,筆勢雄健。施枕簟其上,水流其間,潺潺有聲。蓋開元中所作也,今在清暉殿。
賞花釣魚宴,舊制,三館直館預坐, 【 三館直館預坐 按,類說卷二二引東齋記事,「三」前有一「惟」字。】 校理而下賦詩而退。 【 賦詩而退 按,曾慥類說卷二二引東齋記事,「賦詩而退」下有:「太宗時,李宗諤為校理,作詩云:『戴了宮花賦了詩,不容重見赭黃衣。無聊却出宮門去,還似當年下第歸。』上即令赴宴,自是校理而下皆與會也。」共五十五字。】 【 按,孔文仲談苑亦錄此事,「賦詩而退」下云:「太宗時,李宗諤 【 李宗諤 「諤」原作「詩」,據類說卷二二引東齋記事、孔平仲談苑卷五、宋史卷二六五李宗諤傳改。】 為校理,作詩云:『戴了宮花賦了詩,不容重見赭黃衣。無憀却出宮門去,還似當年不第時』。上即令赴宴,自是,校理而下皆與會也。」此處文義未了,當有脫落。】
道家有金龍玉簡,學士院撰文,具一歲中齋醮數,投於名山洞府。天聖中,仁宗皇帝以其險遠窮僻,難賫送醮祭之具,頗為州縣之擾,乃下道錄院裁損,才留二十處,餘悉罷之。河南府平陽洞、臺州赤城山玉京洞、江寧府華陽洞、舒州潛山司真洞、杭州大滌洞、鼎州桃源洞、常州張公洞、南康軍廬山詠真洞、建州武夷山昇真洞、潭州南岳朱陵洞、江州馬當山上水府、太平州中水府、潤州金山下水府、杭州錢塘江水府、河陽濟瀆北海水府、鳳翔府聖湫仙遊潭、河中府百丈泓龍潭、杭州天目山龍潭、華州車箱潭。所罷處不可悉記。予嘗於學士院取金龍玉簡視之,金龍以銅制,玉簡以階石制。
天聖中,雄州民妻張氏戶絕,有田產。於法當給三分之一與其出嫁女,其二分雖有同居外甥,然其估緡錢萬餘,當奏聽裁。仁皇曰:「此皆細民自營者,無利其沒入,悉以還之。」是時,王沂公為宰相,呂文靖公、魯肅簡公參知政事,極讚美之。
故事,翰林侍讀學士無帶出外者,張知白罷參知政事,授此職,知大名府,然非歷二府而出者不得焉。寶元中,梅詢始帶知鄭州,改許州,自後兩制遂為例也。
景祐元年,仁皇感疾,屢更翰林醫不愈。李大長公主言許希者善針,遂召使針,三進針而愈,擢希尚藥奉御,賜予甚厚。希謝恩舞蹈訖,又西向而拜。 【 又西向而拜 「西」原作「東」,據長編卷一一五、宋史卷四四二顏太初傳、宋史卷四六二許希傳改。】 上遣人問之,對:「謝其師扁鵲。」乃詔修扁鵲廟。是時,山東顏太初作詩美其不忘本,而刺譏士大夫都貴位、享厚祿,而不知尊孔子。
慶曆三年,澧州獻木,有文曰「太平之道」。予嘗于天章閣下觀瑞物,見棗木板有北斗文,仍有輔星,形勢曲折,文采燦然。
後唐明宗置端明殿學士。太平興國中,改端明為文明,以程羽為文明殿學士,位在樞密副使之下。明道元年,改承明為端明,二年,除宋宣獻公為學士,與文明之職並存,而降其班序。是歲,又改殿曰延和。慶曆七年,以真宗謚號,改文明為紫宸,而丁文簡公度為紫宸殿學士。既而言者以為紫宸非臣下所稱,乃以延恩為觀文殿, 【 乃以延恩為觀文殿 「延恩」原作「延和」。文獻通考卷五四職官考八:「宋朝觀文殿即舊延恩殿也。」「慶曆七年,……乃以延恩殿更名觀文殿。」宋史卷一六二職官志:「改延恩殿為觀文殿。」據改。】 而以丁為觀文殿學士相繼、以賈文元公昌朝為大學士,仍詔自今非嘗為宰相者勿除。
慶曆八年後, 【 慶曆八年後 按:永樂大典卷一一五九八、類苑卷二一引東齋記事,於「慶曆八年後」之前均有「河北入中糧草,舊用見錢」十字。】 以茶、鹽、香藥、見錢為四稅, 【 以茶鹽香藥見錢為四稅 「鹽香藥」原作「香鹽藥」,據類苑卷二一、宋史卷一八四食貨志改正。】 沿邊用之;茶、鹽、香藥為三稅,近裏州軍用之。 【 近裏州軍用之 按,永樂大典卷一一五九八、類苑卷二一引東齋記事,「近裏州軍用之」下均有:「商旅不時得錢,賤市交鈔,而貴糶糧斛。由是物價翔貴,米斗七百,甚者至千錢。緣邊所入至少,而京師償價倍多,其利盡歸於富商矣。皇祐二年,茶交引舊賣百千者,得錢六十五千,至是止二十千;香一斤賣三千八百者,止得六百;鹽賣百千者,止得六十千。至三年,復更用見錢,而令商旅自便買鹽、茶、香藥。」共一百一十七字。觀上下文義,似以大典、類苑所記為是。】 議者謂四稅與見錢之法,皆不可常守,必視邊計之厚薄,與其物價之高下,以時而變通之,乃可也。
慶曆八年,南岳瑞應峯前,一夕大雷雨,平地湧木若龜然,手足皆具,高二尺,圍一丈。
慶曆初,萬勝軍皆市井罷軟新應募者,西賊易之,而素畏虎翼。是時,麟府路兵馬鈐轄張亢修建寧寨,更其旗幟。賊見萬勝旗幟,不知其虎翼軍也,而先犯之。萬弩齊發,賊奔潰,斬首二千餘級。遂築建寧、清塞、百勝、中候、鎮川五堡。亢之智謀,大率如此。
真宗皇帝嚴於醮祭之事,其表章則用「昭受乾符之寶」。其後,大內火,寶亡,止用「御前之寶」。慶曆中,下學士院定其文曰:「皇帝欽崇國祀之寶」,醮祠則用之。
慶曆中,興學。一日,判監諸學官皆會,石守道言於坐曰:「蜀生有何羣者,只知有仁義,不知有寒餓。」遂館于家。是時,諫官、御史言,以賦取士,無益於治,而羣尤致力助之。下兩制議。兩制以為賦詩用之久,且祖宗故事,不可廢。羣聞之大慟,焚其生平所為賦百餘篇,不復舉進士,又以戒其子云。其後何聖從薦之,賜號安逸處士。羣,果州西充縣人。
慶曆中,廣南西路區希範以白崖山蠻蒙趕內寇,破環州及諸寨。 【 環州 「環」原作「壞」。按宋無「壞州」,而廣南西路有環州。宋會要輯稿蕃夷五之八一、李攸宋朝事實卷一六、司馬光涑水紀聞、宋史卷三00杜𣏌傳、宋史卷四九五環州蠻傳,俱作「環州」。據改。】 時天章杜待制杞,自京西轉運使徙廣西。 【 京西 原倒,據類苑卷七三、宋史卷三00杜𣏌傳改正。】 既至,得宜州人吴香等為鄉導,攻破白崖等寨, 【 攻破白崖等寨 「破」字原脫,據類苑卷七二、宋史卷三00杜𣏌傳補。】 復環州,因說降之。大犒以牛酒,既醉,伏兵發,擒誅六百餘人。後三日,始得希範,醢之以賜谿洞諸蠻;取其心肝,繪為五藏圖,傳於世。其間有眇目者,則肝缺漏。是時,梅公儀摯為御史,言杞殺降,失朝廷大信,請加罪。朝廷錄其功,止加戒諭而已。其後,杞知慶州,一日方據厠,見希範等前訴,叱謂曰:「若反人,於法當誅,尚何訴為!」未幾而卒。殺降古人所忌,杞知之,心常自疑,及其衰,乃見為祟,無足怪也。 【 無足怪也 按,類苑卷七三引東齋記事,「無足怪也」下有:「石普嘗以過譴僕,命家人殺之。家人不敢,陰解其縛,令逸去。後普病即見僕為怪。家人白:『當時實不殺,而陰縱之使去。』普不信,然時時見之。其家諸處尋訪得僕,示之,遂不復見。蓋心有所念,則目有所見,凡事物之變,人情之違戾,皆出於疑也。」共九十二字。】
皇祐末,邕州白氣亘天,江水泛溢,司戶參軍孔宗旦言于知州陳珙宜備邊,珙不聽。未幾而儂智高內寇,破邕、貴、橫、賀、潯、藤、梧、封、康、端十州,圍廣州,殺將吏張忠等數十人。最後,遣狄公青以蕃落五百騎敗之邕州歸仁鋪,凡得首級五千三百四十一,築為京觀。初,謠言云:「農家種,糴家收。」至是為狄公所敗。
仁宗至和二年,封孔子四十七代孫孔宗愿為文宣公, 【 文宣公 按,類苑卷三二引東齋記事,「文宣公」下有:「祖擇之言:『前代封孔子之後者,在漢、魏曰褒成宗聖,在晉、宋曰奉聖,後魏曰崇聖,北齊曰恭聖,後周及隋封鄒國,唐初曰褒聖,開元中謚孔子為文宣王,遂封其後為文宣公,是以祖謚而加後嗣也。』乃下學士院更定美號,而改封宗愿為衍聖公。」共九十三字。】 尋改封孔宗愿為衍聖公。 【 按,宋史仁宗本紀至和二年三月丙子,封孔子後為衍聖公。不載初封為文宣公事。然文苑傳稱文宣公孔聖祐,則原封實為文宣公,本紀據其後改之名耳。】
嘉祐元年五月二十四日昏時,二星相繼西流,一出天江,一出天市,劉仲更曰:「出天江者主大水,出天市者主散財。」未幾,都城大水,居民廬室及軍營漂流者不知幾千萬區。天變不虛發也如此。
嘉祐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,召近臣天章閣下觀書、閱瑞物。上親作飛白書,令左右搢笏以觀。又令禹玉跋尾,人賜一紙。既而置酒羣玉殿,上謂羣臣曰:「今天下無事,故與卿等樂飲。」中坐賜詩,羣臣皆和。又賜太宗時斑竹管筆、李廷珪墨、陳遠握墨、陳朗麝圍墨,再就坐。終宴,更大盞,取鹿頭酒視封,遣內侍滿斟徧勸。韓魏公琦一舉而盡,又勸一杯。盧公彥平生不飲,亦釂一巨盃。又分上前香藥增諸飣中,各令持歸。至二十六日,溫州進柑子,復置會,自臺諫、三館臣僚悉預,因宣諭:「前日太草草,故再為此會。」其禮數一如前,但不賦詩矣。
嘉祐中,交趾貢麒麟二,予嘗於殿庭中與觀,狀如水牛,身披肉甲,鼻端一角,食生芻果瓜。每飼之,必先以杖擊其角,然後食之。是時,中外言非麟者衆。田元均況為樞密使,言非麟,又歷引諸書所載形狀,皆無此獸,恐為遠人所欺。卒以為異獸詔答之。予嘗見陳公弼言,榮州楊氏家水牛生子類此,蓋牛入水而蛟龍感之以生也。
禮部貢院試進士日,設香案於堦前,主司與舉人對拜,此唐故事也。所坐設位供帳甚盛,有司具茶湯飲漿。至試學究,則悉徹帳幕、氈席之類,亦無茶湯,渴則飲硯水,人人皆黔其吻。非故欲困之,乃防氈幕及供應人私傳所試經義,蓋嘗有敗者, 【 蓋嘗有敗者 「敗」原作「試」,據夢溪筆談卷一、類苑卷三0改。】 故事為之防。歐文忠公詩:「焚香禮進士,撤幕待經生。」以為禮數重輕如此,其實自有為之。
嘉祐中,進士奏名訖,未御試,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,莫知言之所起,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。及御試,王荊公時為知制誥,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。舊制:御試舉人,設初考官,先定等第,復彌封之,以送覆考官,再定等第,乃付詳定官,發初考官所定等,以對覆考之等,如同即已,不同,則詳其程文,當從初考,或從覆考為定,即不得別立等。是時,王荊公以初、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當,於行間別取一人為狀首。楊樂道守法,以為不可。議論未決。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彌封官,聞之,謂同舍曰:「二公何用力爭,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,事必前定,二公恨自苦耳。」 【 二公恨自苦耳 按,夢溪筆談卷一亦錄此條,稗海本、學津討原本「恨」作「徒」。類苑卷三0及蜀本分門古今類事卷四引筆談,俱作「恨」。】 既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禀,而詔從荊公之請。及發封,乃王俊民也。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,遂為定制。
仁皇朝,內侍張宗禮無為山燒香,得古柏圍數丈,中空可以施臥榻坐墩。予目為自然庵。其上枝葉鬱然,前有竹徑,設童子如迎客之狀,甚可愛賞。
仁宗朝,講讀官侍邇英者皆立,每問事則衆人齊對,頗紛紜。乃詔皆坐,惟當讀者以次立,而記注亦坐。石昌言、楊休奏:「記注官當立侍,密邇德音以詳記錄,不可坐。」遂令立侍。
崇政殿之西有延羲閣南向,迎陽門之北有邇英閣東向,皆講讀之所也。仁宗皇帝即位,多御延羲。每初講讀或講讀終篇,則宣兩府大臣同聽,賜御書或遂賜宴。其後,不復御延羲,專御邇英。凡春以二月中至端午罷,秋以八月中至冬至罷。講讀官謻門上賜食,俟後殿公事退,繫鞵以入。宣坐賜茶,就南壁下以次坐,復以次起講讀。又宣坐賜湯,其禮數甚擾渥,雖執政大臣亦莫得與也。 【 按,延羲閣原本「羲」作「義」。考宋史本紀亦作「義」,而地理志俱作「羲」。按「義」為太宗原名,不應閣名延義,今從地理志改正。】
仁宗當暑月不揮扇,鎮侍邇英閣,嘗見左右以拂子祛蚊蠅而已。冬不御爐,每御殿,則於朶殿設爐以禦寒氣,寒甚,則於殿之兩隅設之。醫者云:體被中和之氣則然矣。
仁宗皇帝好雅樂,又嚴天地宗廟祭祀之事及崇奉神御,故中外言樂者不可勝計,置局而脩製亦屢焉,其費不貲。宦侍建言修飾神御,歲月不絕,然為之終身不衰。慶曆中,陝西用兵後,有建請出田獵以耀武功,四方以鷹犬來獻,惟恐居後。然出獵者一再而止。帝王之好豈可以不慎哉!好雅樂祭祀之事,人爭以雅樂祭祀之事奉之,未必皆得其當,然好之終身不衰不害也。方下令校獵,而人爭以田獵鷹犬來奉,乃一再而遂止。仁皇帝誠知所好矣,不然者,何以廟號曰「仁」哉!
仁皇末年,有鵲巢於宣德門山棚上,毀而復累者再。識者咸以為異。
正月十四日,上御樓,遣中使傳宣從官曰:「朕非好遊觀,蓋與萬民同樂。」翌日,蔡君謨獻詩紀其事。
治平三年春,有星孛出營室,歷於虛、危。術者占曰:「營室衞分,濮水出,主宗廟祭祠事;虛、危齊分,上受命之國,主墳墓哭泣。」踰年,而熙寧改元矣。天之告人,豈不昭昭然哉!
故事,郊廟讀祝冊官至御名必起,上至郊宮更衣,詣壇下,百官皆迴班迎向。英宗皇帝初告廟,詔讀冊官無起;及詣壇下,詔百官勿迴班。所以見事宗廟之精意也。
予嘗修玉牒,知國家慶緒之繁衍。治平中,宗室四千餘人,男女相半,存亡亦相半。親王置翊善、侍講、記室,餘則逐宮院置都講教授。歲時有喜慶,則燕崇政殿或太清樓。命之射,課其書劄,或試以歌詩,擇其能者而推賜器幣,以旌勸之。景祐三年,始置大宗正司,以濮王及彰化軍節度觀察留後守節領其事。有所奏請,不得專達,必經宗正司詳酌而後以聞。所以勉進其敦睦,而糾正其愆違也。其後增置講書官四員,別置小學教授一十二員,又增同知大宗正一員,而置官益多,其疎屬又聽其出外官,則自勵而向學者彌衆矣。